反對「復建」博卡喇輪

聽說政府要在澎湖興建水下文化資產博物館,我們樂聞其事﹑樂觀其成,但聽說要花八億元復建「博卡喇輪」(SS Bokhara),本人期期以為不可。理由如下﹕

一、 與台灣無關
「博卡喇輪」是英國P&O公司的輪船,1892年從上海開往香港途經台灣海峽因遇颱風而在澎湖觸礁沉沒。她既非台灣的船,出發港與目的的亦非台灣,船上乘客也沒有台灣人,與台灣可說毫無關係,唯一的關聯是沉沒在澎湖,但沉沒在澎湖的船隻何其多?為何是「博卡喇」?有人能給出任何一個理由嗎?

二、 重要性不夠
「博卡喇輪」是一艘建造於1872年的老船,到沉沒時已經20年船齡,服役過程既無值得一提的事蹟,也沒有技術上的特點,唯一讓她成名的就是這次船難讓香港板球隊團滅。但板球是英國人的傳統,對台灣根本不具任何意義。要比重要性,同樣沉沒於澎湖的「廣丙艦」都排在她前面,至少「廣丙」的身世經歷了清日兩國,並且參與了改變歷史的戰爭,更何況戰艦展示的吸引力要遠遠超過商船。

三、 文物乎?道具乎?
消失的文物重建是非常嚴肅的事,必須依照原材料﹑原工法,否則絕對不會被允許。不要妄想台灣造船界能幹得了這事,光是船殼要用鉚釘接合鐵板這一工藝早就完全失傳,更不用說建造蒸氣輪機了。最後的結果就會像安平那艘「台灣成功號」成為一個用現代方式偽造的道具,成為政客避之唯恐不及的笑話。但「台灣成功號」好歹跟台灣有關,那「博卡喇輪」呢?

四、 公帑不可花在興建主題樂園。
國外不是沒有古船複刻的例子,譬如荷蘭的「阿姆斯特丹號」或西班牙的「安達魯西亞號」,但那些都與業主的歷史關係密切,而且依照古法重建。在中國也有類似的例子就是威海的「定遠號」鐵甲艦,不過那是商業操作,目的是拍影視與主題樂園,並未定義為文物,也不是政府投資項目,但這樣都已經遭致不少批評。公帑只能用在修復文物,去搞「主題樂園」完全沒有正當性。

五、 紀念艦船是門專業。
如果定義為博物館展示艦船,這件事應該是水下考古﹑海事歷史﹑造船與河海工程﹑博物館展示規劃等多種專業的集合,沒有人懂全部的,所以不是少數人拍腦袋說了算。譬如船隻的設計與建造工程﹑對當地水文的影響(飄沙與堤岸消失等問題) ﹑東北或西南季風時的安全(迎風面大的空船殼非常危險) ﹑博物館動線佈展與體驗設計﹑後續的營運(保養與航行編制),甚至法規(驗船與消防安全等)。這些問題不是不能解決,但需要多方面的專業,問題是,用在「博卡喇輪」上值得嗎?

六、 黃鐘毀棄﹑瓦釜雷鳴。
當我們在這裡億來億去之前,應該先來想想「自由中國號」﹑「海功號」與「中海艦」的下場,這些真的文物像垃圾一樣被丟在那邊,口口聲聲說沒錢,幾百萬都拿不出來,可是另一邊卻要花八億造一個假文物,黃鐘毀棄﹑瓦釜雷鳴,這種邏輯真讓人費解。 此外,台灣水下文資的進度如此緩慢,與資源投入不足有關,今天有八億不去建造專用的研究船﹑增添探測設備﹑設立研究中心﹑加快文物整理速度﹑補助學者做研究,以及其他許許多多花小錢卻能立竿見影之處,而是砸堆一次性投入在一個沒有意義的道具假古董上,完全無法讓人接受。 我們是假設這件事是可以被理性討論的,並不願意去想背後是否有貓膩的問題,所以請求相關單位召開公聽會重新檢討本案,並希望贊同本人理念的人多多發聲,造成影響力。

(附註)
接文資局相關單位來電澄清,該提案只是代表某些人的建議,並非政府主管部門立場,亦在會議記錄中表示反對,希望社會勿誤解此案已經成為政府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