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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盜基因
我曾在加勒比海搭乘迪士尼郵輪造訪巴哈馬的拿騷港,參觀了那兒的「海盜博物館」。加勒比海當年是海盜的淵藪,「海盜博物館」設在這兒似乎也很合理。館中有一區介紹「海盜如何變成英雄」,我覺得這才是該館的精華,根據介紹,原來是萬國公敵的海盜,在1920年代因為好萊塢的包裝才轉變形象,成為連小朋友都追捧模仿的英雄。 在大航海時代除了加勒比海,還有一個地方的海盜其惡名昭彰之程度恐怕還勝過它,那就是台灣。這可不是無的放矢,因為根據當時西葡荷英美各國的文獻,多次提到台灣沿岸海盜之猖獗可怕,時間橫跨十六到二十世紀,甚至到了日治時代還時有所聞。盤點我們的水下文化資產與沉船紀錄也可以證實這一點。 我為什麼要用「海盜如何變成英雄」來破題?因為這些海盜不是別人,都是台灣人的祖先。華人與西方人不同,英國人的祖先當海盜在今天可是很光榮的事情,因為英國是海盜、海商、海軍三位一體的歷史。但在華人社會,祖先都是偉光正的,在祠堂中掛的公媽像都是穿一品官服的,如何能接受祖先是殺人越貨的海盜?所以先用「海盜如何變英雄」來破題就是要打預防針,說明我們血液中有海盜基因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它不但是事實,可能還有某些正面的價值。 當然我不是說所有台灣人的祖先都是海盜,根據我們的水下文資與沉船的紀錄,台灣海域船難事故多發地點包括東沙島、澎湖群島、台灣南部與台灣西北部海岸。這些地區因為地形與氣候洋流原因常造成船隻觸礁擱淺而成為打劫的對象。打劫的人在東沙島大多是港澳潮汕的漁民與水匪,澎湖群島是當地的漁村民眾,台灣南部是原住民部落,而台灣西北部海岸則是客家村莊。 與一般人以為海盜都是帥帥的駕駛海盜船出海打劫的印象不同,除了東沙島,其他台澎地區的打劫極少用到船隻而是在岸邊守株待兔等待獵物上門,因為用海盜船打劫成本太高了,在常常有天上掉禮物的台灣海岸根本不需要如此傷本。其次台灣的海盜也不是職業海盜而是一般的村民,通常全村男女老少數千人一擁而上,如蝗蟲過境迅速洗劫一空,連船員乘客的衣服都被扒光,再把人拿去販賣為奴,稱為「白奴」。這遠比駕駛海盜船打劫的加勒比海盜有效率、有效益。 而且「法不罰眾」,官府也無法將一整村的人繩之以法,遇上洋人來告狀只能賠款了事,而這些錢也不是官府自掏腰包而是攤派給地方仕紳獻納,而華人社會的地方利益結構最終還是等於由村民買單,被剝削的村民生活艱困,當遇到海邊有洋船自動送上門時,焉有不認為這是天上掉餡餅的發財機會?那裡會有一絲救助遇難者的觀念存在?這就成為一個循環。這其中以桃園觀音海邊白沙墩客家村落最為典型,當農漁收成青黃不接時,打劫遇難船隻就成為唯一的謀生方式,據不完全統計,恐怕有超過百艘的紀錄而在西方社會與媒體聲名赫赫。 漢人村民打劫遇難船隻完全是為了「貪財」,這一點我們在文獻紀錄中還真找不到可以為其開脫的理由,不過有個例外就是綠島(西方稱Samasana),包括1864年的 Susan Douglas(綠島一號)與1937年的胡佛總統號事件,綠島的村民都熱心收容船難者而被西方人稱道,這是我們研究台灣海域水下文資與沉船紀錄時所看到的特殊現象,為何會如此值得繼續研究。 原住民的案例則似乎與漢人不同,以最有名的「羅妹號事件」與「琉球漂民事件」來說,原住民一開始是提供遇難者食宿協助的,只不過因為語言與文化溝通上的誤會,加上心理陰影譬如曾被搶的經驗造成緊張,或原住民擔心聚落機密外洩遭到外來者屠村的歷史記憶等等,最後才釀成悲劇,但在整個過程中較難找到原住民有謀財的動機。 台灣人的「海盜基因」現在還存在嗎?我認為可能還是有的,或許還可加上「移民性格」。台灣人絕對不是守規範的乖乖牌,從早先的漳泉械鬥,到現在青少年機車暴走族聚眾挑釁派出所,都可聞到一絲海盜基因的味道,這時就會出現前面講的「法不罰眾」的現象,無論都會區遍地違建、地下攤販、白牌遊覽車或沿海魚塭超抽地下水,人人都犯法卻沒事,大家就不把法律當一回事,但真正大是大非的時候就變成縮頭烏龜,因為海盜是不會為了理想而送命的,日本人的確就是這樣看台灣人,並且發展出一套有效的治理模式。 「海盜基因」是正是反,端看你從什麼角度看它,在當權者看來這些都是刁民,但往往是刁民不受規範的動能在帶領國家往前發展,譬如台商。在台商全球跑盛行的年代其實很多都是遊走法律邊緣甚至非法的(譬如到大陸),而且當年的台灣商人普遍不信任政府,自有一套遊戲規則,跟政府反向幹,往往歪打正著,不像現在許多媽寶企業圍繞政府吸奶,「國進民退」的結果讓海盜基因喪失的無影無蹤。 「海盜變英雄」是好萊塢與迪士尼最擅長的,在現代專業分工這是屬於主題娛樂產業的領域。「加勒比海盜」比較特殊的是它原來只是迪士尼樂園裡的一個項目,後來才變成電影,而強尼·戴普演繹的娘娘腔海盜卻是有歷史根據的,當年鄭芝龍就是扮演類似的角色。另一個經典範例是黑手黨,能夠把卡邦變成商品、惡魔島監獄變成觀光勝地創造營收,這是好萊塢的高明之處。他們還彼此互相影響,譬如黑手黨原來根本不是像銀幕上那麼光鮮亮麗,但受到好萊塢電影的影響,也開始模仿那種穿著打扮,成為後來大眾對黑幫的刻板印象。但是真實的海盜仍然是國際公敵,不會因為電影那麼演而有所改變。 我們是否能大方承認我們的「海盜基因」並把它轉化成為IP資產?譬如將桃園觀音的白沙墩包裝成為海盜村,將歷史文化帶入發展主題旅遊產品,可能不遜於好萊塢的加勒比海盜,甚至更甚之,因為時間橫跨四百年,對象遍及西葡荷英美日法德中,與國際有關就表示更大的市場,商機可期。但先決條件是面對與承認我們祖先的黑歷史。 為先人諱而擦脂抹粉創造假歷史,這是農業帝國的價值觀,如果我們自命為海洋國家,何不正面面對,將它轉化成為正向的動能,就像當年英國從海盜變成日不落帝國一樣,是先有法藍西斯·德雷克爵士(Sir Francis Drake)在海上殺人越貨,才有後來人模人樣的英國紳士文明。如果我們否定祖先的海盜基因,一定要穿著大陸政權的一品官服才叫體面,那麼我們的「海洋國家」就是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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