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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滿發號
台灣日日新報1929年曾經報導「1929年8月7日午後3時左右戎克船「金滿發號」自安平港外錨泊之輪船「廣速丸」(3,200 噸)接駁龜甲萬醬油 300 桶、菓子 87捆等貨物由機動船拖曳回航, 在港口出入處被大浪冲倒,船體漂流,船貨半數流失。新豐郡安順庄四草部落居民聞訊在晚間10時許出動30餘人搭乘數艘戎克船,突破14、5名安平部落居民在海上設置的警戒線, 掠奪醬油桶等貨物後揚長而去。」 (註1) 在許進發的論文〈清季搶船事件與台灣沿海地區民眾風俗〉中對於進入日治時代警察權大漲卻仍然發生搶船事件表示不解。(註2) 事實上無論日治初期、中期到太平洋戰爭時期,搶船事件仍然存在, 只是從公然與官兵對抗降低到伺機而動的雞鳴狗盜。像「漢陽丸」1900年在白沙岬沉沒,當地村民就在現場盜取樟腦與現金,事後被警察強迫交還。戰時在通霄也從擱淺海灘的日軍運補船上搶搬糧食罐頭, 這種行為到了戰後再度猖獗,許多擱淺待修的船上值錢之物都被拆卸變賣,這種現象到了70年代都還發生。 許文還提到安順庄四草部落(今台南市安南區四草里)與安平部落(今台南市安平區西門里)比鄰而居,為何不顧兩村關係應維持和睦而公然行搶結仇,可能是搶船已成風俗,雖時代變遷不易改變。 其實台灣漢人社會家族超過街坊,街坊超過鄉里,鄰村都有可能因為雞毛蒜皮小事而械鬥了,搶劫又算什麼?不過從醬油也要搶的確可見已成習慣,因醬油非生存絕對必需品,也非台灣沒有出產, 因此為生存所逼飢寒起盜心之說難以成立,只能說這是財物,不搶白不搶,說穿了就是貪財而已。有趣的是台灣日日新報的標題稱「搶劫船貨被指控的16個人是海盜的後裔」 (船荷掠奪で/十六名を檢舉/海賊子孫もゐると)。(註13 不像清代中式帆船(俗稱戎克船)船名都是以船戶或商號的名稱代替,日治時代後總督府要求所有的「支那型船」比照西式帆船、東洋型船與汽船辦理登記,以西方方式丈量詳列規格, 並在檢驗後取得船籍證書以利於追蹤管理,但因此發現總督府的登記中並無「金滿發號」的船名,不確定報導中的船名有無錯誤(當時台灣的戎克船登記船名,九成以上都取「金字號」船名)。 「廣速丸」(Kosuko Maru)屬於廣海汽船株式會社,由大阪鐵工所櫻島工廠建造於1916年1月15日下水,船籍港為兵庫縣西宮。本輪排水量3,200噸,船身長93米、寬13.3米、深8.3米, 動力系統為1台3汽缸三段膨脹式蒸汽主機,公稱馬力288、單軸單槳、速率9節。於1936年出售予甲南汽船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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