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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rt
根據澳洲報紙1859年的報導,一艘英國籍船Alert號1858年10月在台灣觸礁並被海盜搶劫,船員在台灣被扣押兩個月,有船員寫下見聞錄提供媒體發表,可說是第一手的體驗,非常生動有趣,原文內容很長,以下是局部中譯: 「Alert號船上的船員包括華人、馬來人與阿拉伯人,與船長Urquart、大副Malone以及其他官員、水手長、木匠等共47名。1858年9月26日星期天Alert號從香港開出,從10月2日開始一整週東北季風的惡劣天氣讓她行進緩慢,10月11日當天中午到達座標21°28N 119°38'E的地方,離福爾摩沙島大約50哩,並朝向它航行,當天下午只前進了25哩,在晚上0710時桅頂的瞭望報告在船艏左舷發現燈光,船長立刻上到甲板,幾分鐘後一陣輕微的顫動接著更大的震動,船觸礁了。船隻穩固的卡在岩石上很難再離開,甲板上的兩艘大艇與一艘小艇都不見了,船員只好棄船下海逃離,藉由攀附漂浮的沉船碎片部份人在早上9點發現陸地在6哩遠,當快到岸邊時被一群持長刀與矛的當地人拉上他們駕駛的竹筏,並立刻被扒光衣服,之後被帶到離海岸3英里遠的村莊…..。 這位船員的觀察力很仔細,詳細描述了他在海盜村裡的生活與所見所聞,譬如入村的時後男女老少都來好奇的圍觀,還叫他們”ta whanah”(番仔?)。男人帶著長刀與矛,少部分人帶著火柴盒,他覺得他們比一般華人皮膚乾淨,而且是運動家型的體格。放飯的時後吃生薑高麗菜煮番薯稀飯配鹹魚與鹹菜,還注意到送飯的老婦人及其他婦女的長相,說她們頭髮包著腥紅色的絲巾還戴很大的耳環,讓他特別驚嚇的是女人雖然纏足,卻能赤腳小跑步。他注意到村落周遭的環境與建築的形式,村中除了”香堂”(廟宇?)有奇特的裝飾,其他房舍都是用泥土建造的,村莊四周圍以竹籬笆,或土牆並種植帶刺像是仙人掌的植物(筆者認為可能是林投)。 夜晚睡覺時他發現村民並沒有看守他們,於是偷偷溜出村莊想去海灣另一邊約7英里遠的村莊去尋找失散的夥伴,他翻過土坡走過泥地平原,中途遇到有攜械的團夥來搜刮他們身上有沒有值錢之物。當進入村莊後驚訝的發現全是廢墟並有火燒的痕跡,好像剛剛被洗劫。他們在一間小房子度過飢寒加上蚊子來襲的一晚。第二天觀察這兒的民眾與海盜村民有明顯的差別,相對安靜,也沒有甚麼武器,穿著簡單的藍掛子與藍色或白色的短褲,並有藍色包頭巾,每人都拿一根竹製的煙桿並隨身攜帶鑲嵌骨片的小盒子,一個裝菸草、一個裝火種燧石的點火工具,作者還說明了菸草的來源吸法與風味。早晨二副、木匠與兩個孟加拉水手也來加入他們,他們在這個村莊停留了好幾天,有許多與村民互動的趣事略過不提,第三天傍晚村中的”香堂”鳴炮3響,他們被帶到那兒見到一群穿著腥紅色束腰衣服帶著竹盔背後掛著刑具的人走進廣場一起發出恐怖的嚎叫聲,直到一個年老的官員在一群手持髒�蚺劗楫羉j親兵的簇擁下進來為止,官員掏出鼻煙壺吸一吸後擺案開庭審理,他好心的同意說將會提供衣服與食物,不久之後果然搬出豬腿肉和家禽等的禮物。 之後內容又跳到一群人被士兵押解走路到彰化(Chungwha),中途的見聞等等。3天之後到達一個城市,船長、四副與兩名水手也出現了,船長在棄船的時候腿被傾倒的桅桿掃過甲板擊傷,所以被特別優待安排住到城市中官員衙門的一間有張竹床的中國式臥房。他還詳細說明這個官員每天的生活起居習慣包含抽鴉片煙,同時還找了漢醫來治船長的腿傷,結果到了這篇文章結束船長的傷都還沒好。他還提到在這個城市無所事事,居然還幫當地人修鐘錶與畫畫可以賺錢。作者花了很長的篇幅敘述彰化城裡的景物與生活,包括稻米的種植與收割等等就從略。較特別的是他提到在城市後面的小丘上有一座城堡,長900呎、寬300呎,據說是荷蘭人建造的,要去這座城堡大約1英里,但是中間有大量的墳墓讓人難以通過。他還看過官員審理一個謀殺5個人的罪犯,以及敘述處刑方式的見聞。他與當地軍事長官交好,常被邀到衙門餐敘。 他們在彰化並不是被監禁,作者甚至還在12月1日與二副到山區登山健行幾天後才回來。他們一到彰化的時候就向香港探詢如何接他們回去,但都沒有回音,直到12月8日終於接到通知,近日將有船來接,所以船員們就從彰化遷移到港口(可能是鹿港?),官員設筵席歡送,還給他們足夠禦寒的衣物,還每人發了一百元現金與豬肉家禽等禮物。作者稱當時彰化的最高地方官因城內有民變需坐鎮衙門無法出席餞別筵席。 奇妙的是,他們搭乘兩艘船前往廈門,一出海又遇上3艘海盜船,其中一艘船被俘虜上面有10個同伴,另一艘船趕快駛向廈門求救在11日早上7點抵達,廈門方面本來要派出Acorn號來搜索,但還沒起航人就被海盜送回來了,除了一個被燧石槍彈丸擊穿手臂,其他人都完好。」(註1) 這是極少數,甚至可說是絕無僅有對台灣海盜村見聞描述的第一手資料,由於早年報紙鉛字印刷的問題許多字跡看不清楚而難以辨識,而且敘述者也可能有點誇大(不見得都是親歷),但總體來說還是具稀有性,值得收錄研究,作為未來復原海盜村成為具有文化主題旅遊觀光價值產品的重要參考資料。 檢核該文所說的幾個地理位置,21°28N 119°38'E是在恆春的西南方,與台灣距離的確約50哩,朝它航行25哩大約是高雄外海,觸礁落水兩小時見到離岸還有6哩時被擄,由於沿岸海流基本往北,推測海盜村的位置可能是國賽港或布袋嘴。Chungwha推斷是彰化,但不瞭解本案為何由彰化管轄,還有彰化有荷蘭人建的城堡嗎?如果的確是彰化那麼港口應該是鹿港,鹿港與廈門(Amoy)距離最近,對渡是合理的。 Alert號事件的時間背景也很重要,1858年6月天津條約才剛簽定,但台灣口岸開港還未執行,所以洋船並不能來台灣,但卻已躍躍欲試。1858年底當時正是太平天國戰役的關鍵時刻,大清帝國上下官員都惶惶終日,人心浮動。而文中所稱官員須坐鎮縣城無法參加是否與戴潮春案有關,雖然戴案是1863年,不過當時正是醞釀期,前述這些人物中是否有戴潮春、高廷鏡等是個有趣的問題。 其他有資料顯示Alert號是屬於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船,航線為從上海開往香港,1858年10月11日在台灣東海岸觸礁,最後損失了12個人。(註2) 與該文略有不同。Alert號有很多同名船,光是在勞氏船級社登錄的就有十七、八艘,難以確定哪一艘才是本事件的Alert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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