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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漂船
台灣周遭國家人民最容易因海難漂流來台灣的一個是琉球、一個是日本,另一個就是朝鮮了。目前記錄朝鮮船在清代漂來台灣的有15起案例, 從雍正7年(1729年)到光緒3年(1877年)約150年都是李朝的時代,更早的不是沒有,但若未經官方遣送就沒有留下紀錄。朝鮮漂船登陸的地點包括全台與澎湖,連後山都有, 基本還算平和,搶劫比例很低只有1例,最後都由官方協助經廈門循陸路到北京經義州歸國。這其中以第一次1729年的金白山漂船案最具代表性。根據中研院劉序楓教授的論文所述: 金白三等30人所乘之船,於1729(清雍正7)年8月中自濟州島出發赴本土商販,遭到大風雨,船隻桅舵折斷,隨風漂流。9月12日漂到臺灣彰化的三林港(今彰化縣芳苑鄉永興村), 經村民救助送交縣官,以筆談問情,並確認國籍及船隻狀況後,彰化縣將船隻折價變賣15兩,發給難民。9月下旬將難民由陸路送交臺灣府。在臺灣府再度問情,並發給衣物、棉被和生活物品, 於11月中雇船隻送往福建廈門。但船隻再度遭風,漂流到福建南部漳州府漳浦縣。之後,改走陸路,12月18日送到福州。在福州安頓法海寺,官方發給糧食、衣物,並奏報北京。 翌年(1730)1月中,福建派遣委員,以陸路和河船,經由浙江、江蘇、山東,於3月17日到北京。送交禮部問訊,安置會同館。因無使節到來,後由禮部派遣通事官及兵部配車護送, 5月20日渡鴨綠江回國。(註1)
可見清初執行朝廷優遇船難漂民的政策還是得到比較徹底的執行,30餘人在中國遊歷了9個月,食宿交通官員全陪可說花費不貲,顯現中國做為朝鮮宗主國厚往薄來的態度,但就是因為這個關係讓金白三案出了個大問題,這是我們特別舉本案做為朝鮮漂船事件代表的原因。
那是因為金白三、尹道成、宋完這些朝鮮人漂流到台灣,其中一人被發現持有明朝天啟年號的銅製馬牌,在清廷禮部官員追問之下朝鮮人自稱是養馬戶,此牌是以前留下做為運送馬匹給國王的證明,馬匹已經在船難時死亡。清官員在送回這些漂民時鄭重通知朝鮮官員嚴查此事並銷毀馬牌回報。朝鮮國王後來回報稱這些人並無官方證明,是私販行船,馬牌本來是官員出差時驛站配馬用的重要公物,一般人無法使用,應是戰亂時未及銷燬所致。將會對金白三等人嚴加處罰,並嚴格查驗銷燬舊馬牌云云。(註2)
現代人很難體會這件事的嚴重性,我們且舉個類似但反向的案例。1667年5月,當時尚是明鄭時代的台灣有4艘開往日本長崎貿易的商船遇風漂流,其中一艘在朝鮮濟州島登陸,朝鮮人將船上林寅觀、曾勝與陳得等男女一行95人送到漢城。當時的朝鮮王室已被新政權的大清皇帝重新冊封,但心中仍懷念已亡國的明朝,此時忽然由這些未薙髮並穿著漢服的人口中得知明皇室尚存現在南方的一個島嶼上,林寅觀更說自己負有代表鄭經與日本談判合作出兵攻清的任務。此時朝鮮的大臣分成兩派,一派以朝鮮乃大清之藩屬國,必須依令送交處理,一派則基於人道立場主張送回日本,因為之前數次類似漂流事件送交大清後全部都被處死。最後憚於大清的壓力朝鮮仍然將95人送往遼東,果然全部被斬首。此事件被稱為「丁未飄人事件」。(註3)
清廷是以這些人未薙髮易服的名義處死的,看來「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絕非一句玩笑話,但我想背後應該還有更深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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