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灣沉船與水下文化資產資料庫
(註: 「台灣沉船與水下文化資產資料庫」原來是一套要出版的大部頭工具書,由於台灣紙本出版市場的問題,作者決定先以電子書/資料庫的型態在網上公開。以下是這本書的作者序。)

2020年的疫情讓人類一切活動都大受影響,唯一的好處是誕生了這本書,被強迫宅在家三年焚膏繼晷心無旁鶩,工作量等於平常的十年,方能完成此巨大工程,但實際上本人對於台灣海事歷史的研究近六十年,許多資料並非現在才有而是多年累積,否則十年亦不可能成此巨作。

本書名為「台灣沈船史與水下文化資產」,表示本書有「沈船史」與「水下文資」兩個面向,或有人認為水下文資多來自沉船,何需分立?那是因為沉船的研究是海事歷史的領域,水下文資則是人類學考古的領域,兩者看似重疊,實際上有根本的不同,對於本書最大的問題是如果單獨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書名,許多案例就不會出現在書內,敘事也會被切割無法呈現歷史脈絡,因為人類學是以考古出土或出水文物為唯一證據,但現實狀況是我們明知台灣周遭海域沉船很多,然因各種原因出水的遺物卻非常少,以至於無法呈現台灣航海歷史的全貌。所以本書必須先「沈船史」而後「水下文資」,方能用海事歷史產生整體脈絡來串連個別的水下文資,方有利於一般讀者的認知。

台灣周遭海域因為地理與歷史因素,是國際重要航路,歷來有許多船隻經過,這是許多人都知道的常識,但是到底有多重要可能還遠超越大家的想像,這是本書首先想要告訴讀者的。其次通過的船隻多,海難沉船的機會自然就高,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不過這不僅是機率問題,還要加上台灣海域特有的海岸地形與水文氣象條件,更要加上台灣沿海村落搶劫遇難船隻的習俗,這些都是研究台灣沉船海難歷史要一併考慮的。

水下文化資產許多是因為海難沉船而來,但兩者並非百分之百有對應關係。水下文化資產必須有遺跡與實體文物為前題,還得經過文資局認定列管。但許多海難要嘛目前還沒找到遺址,要嘛沉船的殘骸早已被打撈一空,要嘛根本沒有沉沒(譬如觸礁或擱淺)或事後脫困因而沒有留下任何物件,這些都不能算是水下文化資產,但可能是重要的海事歷史。譬如「太平輪」是重要的海難,也有沉船,但卻不是「水下文化資產」,因為非我管轄海域,但她的目的地是基隆,與台灣關係密切,我們希望這麼重要的海難不要被有沒有遺址遺物、算不算台灣的海域所限制,這就是我們優先以「沉船史」而非只是「水下文化資產」為本書主題的原因。

中華民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在2015年12月通過立法開始實施,原則以現地保存為主,限制接近與打撈。文化資產如果永遠保存在地下或在水中看不到,對一般社會大眾意義上等於不存在,但受限於打撈與保存的技術,在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案出現以前也只能這樣。可以想見以台灣的資金、技術與企圖心,未來這些水下文資能打撈出水在博物館展示為大眾見到的機率應該很低。

目前水下文資都是以潛水探勘的現況為主要視角,對於船本身歷史的研究相對較少,而且無法呈現沉船當時的場景,對於非專業背景的一般民眾無法產生故事想像,不容易感動。本人延續對台灣海事歷史的研究與歷史場景再現插畫的創作,以同樣模式用於水下文化資產,提出「水下國寶」的計畫,這些畫作不僅用於出版,還可用作博物館展示的輔助材料,讓無法到水下文資考古現場潛水參觀的民眾透過大量的插畫來創造如同進入歷史現場的沉浸體驗。

根據文資法,水下文資不一定都是沉船,其他如器物(譬如飛行器與車輛)、遺骸或建築等也包括在內。我們既然是海事歷史研究者,當然以沉船為優先,飛機部份若為水上飛機也視同船舶,至於其他就看事件的重要性而定,這樣內容就已經汗牛充棟,基於篇幅考量其他如建築等就不列入了。至於漁船與舢舨竹筏等由於過於龐雜,若納入恐怕產生洗版效應,影響對重要海難的注意力,所以也暫不納入,這是要特別說明的。

由於文化資產是由政府的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管理,就不免以現在的行政區劃來切割過去的歷史脈絡,形成以明朝劍斬清朝官的矛盾。這個矛盾在南海各島特別明顯。以東沙島為例,因為剛好是由中華民國台灣管轄,所以大量在東沙的沉船成為文資局水下文資的標的,但東沙沉船絕大部份與港澳及東南亞航線有關,反而與台灣的關係不大。又如西沙因為不是台灣管轄領域,所以完全沒有觸及,但東西傳統航線穿越東沙、西沙與南沙,能像香腸一樣切成好幾段嗎?類似情況在金馬外島同樣發生,各個小島犬牙交錯卻分屬兩岸不同管轄,譬如馬祖水下文資範圍就不及於平潭,但船是動態的,這裡出航那裡沉沒。沉沒之後還可能被海潮推動,船艏在我方船尾在對方,這樣是否只做一半?又如日治時期八重山群島的海難是由台灣總督府負責救援安置,但今天不可能將八重山群島納入台灣的水下文資範圍,現況與歷史脈絡就形成矛盾。

其實以水下文資保存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禁止於中華民國鄰接區內、專屬經濟海域內及大陸礁層上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活動的專屬排他管轄權」已經將範圍延伸到領海之外,雖然台灣周遭國家許多海域重疊讓此條規定有實現上的困難,但在歷史研究上則可不受實務之限。其次施行細則對於涉及聲明有主張權的外國船舶或航空器有國際合作的規定,那麼相對的對於在外國水域的台灣沉船是否也有相同的權利主張? 這就使得水下文資潛在的來源範圍大增。以在南洋發現的中國宋代沉船為例,到底屬於周邊東南亞國家還是中國?現在的中國是否能代表過去的中國?由於該船載有大量的青花瓷天文數字的價值而成為焦點。

不僅領海與專屬經濟海域,更多的船舶是沉沒在公海,難道就不是我們的水下文化資產嗎?其實關鍵在於水下考古的技術力與資金,背後則是該國的企圖心與價值觀,如果實力夠強、政府重視,才有「國際合作」的可能,「鐵達尼號」就是一例。雖然台灣目前離這種境界還相當的遙遠,但本書仍希望廣泛納入各種與台灣有關的沉船標的,希望在未來環境條件改變時提供方向指引。所以本書所列舉的水下文化資產除了來自文資局列管的標的,還包括更多從歷史文獻中梳理出來的沉船資訊,地理範圍雖然原則上以台灣海域為主,但如果事件與台灣關係密切,則可擴大解釋,希望讀者能夠理解。

除了空間,還有時間的問題。台灣歷史的特殊性也造成斷代上的困擾,譬如1895到1945是日治時期,用在台灣本島與澎湖沒有問題,但是因為金馬外島與東沙現在也算做台灣水下文資的範圍,就產生矛盾。以發生在1901年的「蘇布侖號」為例,1901年當然是日治時期,可是當時的東湧島(今東引)屬於大清帝國福建省管轄範圍而非日本殖民的台灣,所以在總督府檔案中就完全看不到紀錄。但另一種情況是30年代閩南沿海搶劫遇難商船的海盜十分猖獗,卻常是由馬公出動日本海軍驅逐艦到福建沿海島嶼去救助,因為當時日本將廈門等地視為勢力範圍。不瞭解這些特定的歷史背景,就無法斷代分類,也就弄不清楚水下文資的脈絡了。

脈絡對研究歷史是非常重要的,History並非His Story而是Hyper Story的意思,將許多片段的故事hyperlink在一起找出其脈絡,那就是歷史學,可是我們的傳統教育將歷史去脈絡化,成為死背人物地名的苦差事,自然引不起學生的興趣。但是要看得出水下文資的脈絡得有夠多的沉船標的,當只有十幾艘時什麼也看不出來,當有幾十、上百艘時開始有一點感覺,到了六、七百艘時脈絡就浮現了。譬如為什麼十九世紀來遠東的美國帆船會帶家眷在船上,並且都攜有鉅額現金等等。本書是目前最多沉船標的的資料庫,能夠讓各位如偵探辦案,從中找出各種歷史脈絡,這就是最大的樂趣,歷史所的研究生也可以從當中找到新的論文題目,這樣本書的價值就很高了。

我們理解水下文資保存法的精神是想要打破過去將沉船與「撈寶」畫上等號的刻板印象,但學術界與公部門的某些堅持卻有矯枉過正之嫌。譬如不能說「打撈」而一定要稱「發掘出水遺物」,但這是21世紀之後才出現的名詞,硬要套在1945年戰後的打撈行為,將其都改稱「發掘」反而是偽造歷史。當時沒有這個觀念,所有招標公文上都白紙黑字寫著「打撈」,來投標的也都是打撈公司,不能以今非古,這個邏輯是說不通的。

水下文化資產為什麼是「資產」而不是「遺產」?這是另外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既然稱資產就必須從行銷的角度讓它產生價值,但價值如何產生?這可不是學者的知識範圍。水下文資如果不賦予一些想像就不會有吸引力,那就永遠只存在學術象牙塔裡而不會產生廣大的影響力。如果海盜能成為好萊塢賺大錢的IP卻不影響真正的海盜仍然是國際公敵的價值觀,那麼給水下文資一些黃金珠寶的想像應該也是可以接受的吧?就像「鐵達尼號」有那麼多豐富的水下文資卻要靠一顆「海洋之心」虛構的浪漫愛情故事來行銷一樣,它並沒有改變水下文資保護的法律規範,卻讓大眾對於水下文資產生興趣,達成推廣的目的。基於這個思維,我們把「台灣沉船史與水下文化資產」加上一個「水下國寶」的標題,希望它在出版市場能產生一點吸睛效果。

本書以一艘或同一事件的數艘為一個章節,基本上以時間軸排序,分成以下幾篇∶大航海時代(原住民、荷蘭、西班牙、鄭氏) 、清領時代(清初、開港) 、日治時代(日治初期、二戰) 、戰後時代(冷戰、近現代)。本書類似「百科」的概念,期待成為台灣海事歷史研究者的工具書,同時一如本人當年建立「中國軍艦博物館」的精神,務求廣博完備,不放過任何一個案例標的,並且廣泛從全球蒐集文獻資料,追根究柢,讓各遇難船隻原來模糊的面貌逐漸清晰,就會發現這些命殞於台灣海域的船隻原來有那麼複雜的身世,與世界歷史有那麼多奇妙的鏈結,彼此之間也有許多歷史脈絡,這就是研究台灣海域船難與水下文化資產最迷人的地方,而不僅是專注於發掘出水的瓷盤瓦罐碎片。

本書蒐集超過七百個沉船與水下文資標的,這是數倍於現在官方或學術單位能掌握到的數量,所以光是本書的目錄就已經是極具價值的索引。本書篇幅超過50萬字、700個文獻來源註腳, 資料量與深入程度也是非常的可觀。除此之外,本書也是「繪本」,一如本人曾經出版多本海事繪本的前例,有大量的歷史場景再現插畫。在西方國家海事歷史畫作向是繪畫領域的大宗, 但在台灣很少這一類的作品,類似這種高精緻度西方海事藝術風格的畫作更是僅見,所以本書光是這八百多幅畫就物超所值。更重要的是,台灣過去沒有,未來也不可能再有人做出類似的作品。

我們是用收藏版的心態在作這本書,也希望您能用收藏版的心情來擁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