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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制潛艇政策與Q船
在一戰初期潛艇作戰根據國際公法完全比照水面艦艇,必須先以信號要求停船受檢、軍官率兵划小艇登船臨檢、根據文件與搜查的證據決定扣留或處置、如果擊沉還要收留船員。 潛艇的保命符就是隱蔽,浮出水面則非常脆弱,生存率還不如一艘砲艇。其次收留被擊沉的船員潛艇根本沒有那麼多空間與給養,如果讓船員留在現場萬一獲救,潛艇的行蹤就可能被洩漏。所以若要求潛艇遵照當時戰爭法的規定執行任務,的確很困難。

即使如此,一板一眼的德國人仍然嚴格遵守國際公法,但海盜出身的英國人就沒這麼死心眼了。皇家海軍徵集了一大批漁船把6吋砲裝在船艙中以遮板或假的救生艇隱蔽起來, 在海上偽裝成無害的民船引誘德國潛艇臨檢,然後突然開砲擊沉潛艇,這種船被稱做「Q船」。從1915 年7 月到1918 年11月戰爭結束,「Q船」共擊沉德國潛艇11艘、擊傷60 艘,顯然是很有效的辦法。

但這其實是完全違反戰爭法的,無標示民船武裝攻擊軍艦等同海盜或間諜罪行,所有船員依法是可以槍決的。一艘比利時的渡輪就因撞擊臨檢的潛艇,後來船長被德軍擄獲依違反戰爭法處死。 吃了幾次虧的德國海軍曾經因此下令暫停使用潛艇好一陣子,後來因為海岸線被英國封鎖實在受不了,加上認為英國違法在先,所以決定改變原來的作法,不再經登船臨檢扣留程序, 只要是駛往英國的一律視為敵對船隻,不經警告直接加以擊沉,這就是「無限制潛艇政策」。

1915年5月1日一艘英國郵輪「盧西塔尼亞號」(RMS Lusitania)在愛爾蘭西方被德國潛艇"U-20"號擊沉,造成1198人死亡,其中124人是美國人,這是後來美國參戰的原因之一,但這是德國人的問題嗎? 「盧西塔尼亞號」上載的美國乘客雖然是中立國國民,但搭乘的卻是英國船,闖越封鎖線開往交戰區本身就要冒被擊沉的風險,因為潛艇並不知道船上搭載了那些國家的國民。但這件事被英國利用全球英語系媒體的優勢大加宣傳,抹黑德國,目的是為了吸引美國參戰,最後終於得逞,美國一參戰,天秤就往協約國傾斜,德國就註定敗亡的命運。

在整個一次大戰期間, 德國潛艇通過直接以火炮或魚雷攻擊,或佈設水雷的間接手段擊沉了5,234艘商船(排水量12,185,832噸),擊沉10艘戰鬥艦、18艘巡洋艦、20艘驅逐艦、9艘潛艇。 德國潛艇自身損失178艘。

圖為一艘Q船在德國潛艇臨檢時側面遮板突然打開並開砲,擊中潛艇的尾部造成嚴重傷害。開炮時Q船上的英國海軍旗還剛升到一半,這很關鍵,升上海軍旗表示本船已經被徵調為皇家海軍軍艦,所以開炮有理,但其實是自圓其說,英國人這種打擦邊球玩弄法律的手段使得後來戰爭公約形同廢紙,「盧西塔尼亞號事件」可說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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