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定輪
「威定輪」根據劉銘傳1887年(光緒13年)五月的購買輪船片中奏稱:「再臺北本有伏波、威利、萬年青輪船三艘,運載木料磚瓦,辦理砲臺城署各工,另有海鏡兵船,專供澎湖差遣。自萬年青碰沉後,伏波水缸損壞,於二月駛赴馬尾船廠修換,臺北僅威利一船,不敷差遣。現在基隆、滬尾並臺南安、旗、澎湖等處砲臺,正在工程繁急之時,載運需船,待料停工,所糜甚鉅。適有德國會刺輪船一艘,因船主急圖返國,在香港減價出售。當即派員勘驗,駕駛來臺。勘得船長一百七十尺,機器船身,甫用六年,均屬堅固,需價銀二萬六千餘兩,雖較威利短二十餘尺,而船身稍闊,較購威利價格尤廉。起錨起貨,機器俱全,運載料件,尤為便捷。當經山打士洋行說合,價銀仍由捐輸項下撥給,命名「威定」,以應急需。擬俟伏波修竣,及外洋所購電線輪船到臺之後,再由臣酌照原價撥歸商務局應用。公項既無虛糜,藉可暫資差遣。除將船圖、馬力、月支薪糧,造冊咨送海軍、總理兩衙門並戶部查照外,謹附片具陳。」(註1)

1888年(光緒14年)8月2日,卑南(今臺東)的呂家望番社爆發動亂,數千人圍攻官署廳舍,提督李定明率「威定」輪前往鎮壓,至7月10日返回後復派「伏波」與「飛捷」兩船搭載後續部隊由台灣鎮總兵萬國本率領前往。由於「威定」輪不像「伏波」與「飛捷」裝有艦砲,本次軍事行動純為扮演部隊運送角色。

「威定」輪的最後下場,根據台灣通史中記載「十四年十一月,英船威定在洋遭難,澎湖右營都司李培林率兵救起五十餘人」。(註2)此處英輪似有誤,應為台灣商務局的「威定」輪,其時間離卑南的戰事不過4個多月而已。台灣商務局在兩年之間陸續損失「萬年青」、「威利」、「威定」三艘輪船,可謂損失慘重。


(圖說)劉銘傳建設西嶼砲臺,「威定」號被差遣到澎湖承擔運輸建材裝備的任務,最後也殞命於此。



(註1)劉銘傳,〈購買輪船片,光緒十三年五月〉《劉壯肅公奏議卷五》收入《台灣文獻叢刊資料庫系統,第027 種》(台北市: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
(註2)連橫,《台灣通史》收入《台灣文獻叢刊資料庫系統,第128卷》(台北市: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