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利輪
台灣商務局輪船「威利」原來是德國籍的Welle號,清法戰爭時多次協助劉銘傳載運軍火及部隊來台。清法戰後德國船東有意脫手,恰好劉銘傳打算成立台灣商務局,就將本輪買下。 根據劉銘傳1887年(光緒13年)五月的購買輪船片中奏稱:

再臺灣於上年五月法人解嚴之後,遣撤兵勇,運載軍裝,萬年青、伏波兩輪船尚未修成,無船應用,旋由新授上海道龔照瑗在上海暫雇威斯麥輪船運載,每月船價洋幣千四百餘元。 九月杪,威斯麥船辭去,復經照瑗覓購威利輪船,價三萬八千兩。臣因威利輪於法兵封口之際,屢次冒險,運兵運餉來臺,載重行速,何以出賣價值如此之廉,恐有朽壞欺朦之處。 當飭照瑗與其立約,先給價銀二萬兩,先用十個月,如果船底船身毫無損壞,方能清價成交;否則原船仍行退還,月給租洋千三百元。現計威利來臺,應差十月,船料尚堅, 運載頗為得力,應照原議,留作臺灣商船。除將價銀給清外,謹附片陳奏。(註1)

誰知「威利」輪才使用不到幾個月就在澎湖遇風觸礁沉沒,淹死兩百多名官兵。在台灣巡撫劉銘傳上奏朝廷的奏摺中把事件過程寫的很清楚:

事竊據統帶臺灣鎮海中軍紀名總兵萬國本稟稱,光緒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奉調前赴臺北,遵於是月二十六日親率兩營勇丁五百七十餘名隨帶軍裝、器械由安平裝載威利輪船,是日申刻開駛, 風狂雨驟顛頗異常,夜半行至澎湖口外良文港地方陡處暗礁,洋管駕羅音立即停輪,因風浪過大不能退出,時當黑夜陰雲如墨,且距岸甚遠無從呼救,次日黎明船身已被潮流壓轉導向左偏, 當即乘坐洋划至港登岸設法救渡,一面飛報統帶澎湖防軍提督吳宏洛及澎湖文武地方官,募雇小船十六隻救渡一次,至第二次出口時潮退湧高,風勢愈大,不能攏近。吳宏洛趕派小輪前往, 亦為颶風所阻。二更以後風益猛烈,八月初一日黎明遙望該船已經沖折兩段,斜覆礁上,所有馳救之小輪及民船等駛至口外,被覆輪兩面迴湧所激,相離數丈不能前進, 僅將水面破板漂浮之人搶救登岸等情稟報前來正飭查辦間,旋據澎湖地方官稟報前情。同日並有夾板船、民船失事,並將救出弁勇人等三百五十餘名、大副一名、 水手十餘名由吳宗洛飭派海鏡輪送至臺北,其餘淹沒幫帶、哨官、差弁等十三員,勇夫兩百餘名,及軍裝、器械、關防全行沉沒。洋管駕羅音、二副薩姆喃、大鐵櫃漢達生、 二鐵櫃鮑格理等亦均淹斃。當飭辦理全臺營務處道員陳鳴志傳該大副文德輝等分別嚴訊,委因風潮過大,致觸暗礁,並無違背行船章程等情取供結。…(註2)


(圖說) 台灣商務局的「威利」輪在澎湖口外良文港觸暗礁沉沒。



(註1) 劉銘傳,〈購買輪船片,光緒十三年五月〉《劉壯肅公奏議卷五》收入《台灣文獻叢刊資料庫系統,第027 種》(台北市: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
(註2) 陳雲林總主編,〈台灣巡撫劉銘傳奏摺,威利輪船乘載台灣兵勇於澎湖口外遇風觸礁沉沒情形,光緒十三年九月初三日〉《明清宮藏台灣檔案匯編》(北京市:九州出版社),頁357-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