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海 事 博 物 館 Taiwan Maritime Museum |
北台灣出口產品
梅花鹿是台灣的特產,鹿皮(corambre)主要賣給日本人做為盔甲與刀劍裝飾的材料。 不過台灣鹿皮交易的重心是在荷蘭人控制的大員,每年出口達一萬張。鹿皮通常由漢人運往日本銷售,不過有時日本船也會直接開來雞籠採購。本圖呈現的就是1632年三艘日本船開來雞籠向原住民採購鹿皮,日本人說雖然絲綢在日本是非常珍貴的商品,但是販賣鹿皮賺的錢比絲綢還要高。(註1)
在西班牙佔領雞籠與淡水之前,硫磺就已經大量賣給中國商人,中國商人用奎寧、印花布或其他東西向原住民交換硫磺,兩塊價值3里爾的布可以換到5擔硫磺。1631年中國商人運走五千擔,一擔約5制8兩銀,有時可以賣到16至20兩一擔。雞籠與淡水原住民每年只在9到12月採集硫磺,所以中國商人也在那時候來購買。由於硫磺價格在中國並不穩定,中國商人未必定期來台灣採購。(註2) 台灣還出口製作藤椅或手工藝品的藤(bejuco),此處所謂的藤可能包括各種可以製作家具或編織的植物譬如蘆草、通草等。通草是一種灌木,原住民用木棒將通草心擠出來,可以切成薄片成為通草紙(雪白色長條如今日的滾筒衛生紙),漢人會買去加工成各種工藝品(譬如人造花)。台灣的原住民也用這種通草紙裝飾自己。(註3)
1582年7月遇風漂流到台灣的葡萄牙船隻,船上的Pedro Gómez(哥枚斯)神父記載了上岸初次遇到的當地原住民的模樣: 雖然神父的記載中沒有指明這是通草紙,但1582年當時台灣的原住民不大可能獲得外界的紙張,更不用說白色的紙條,因此極有可能就是通草。 不僅是台灣產品,還有許多自南洋運來的產品在台灣轉運往日本,譬如胡椒、檀香木、蘇合香、象牙、樟腦、木香、葡萄酒、橄欖油、醋等。雖然茶葉是後來北台灣重要的出口商品,但那是十八世紀歐洲上游社會開始流行喝茶之後的事情,在西班牙與荷蘭人統治台灣的十七世紀,茶並不列在出口的清單上,臺灣也還沒有生產茶,所以就不列入本文的討論範圍。(雖然早在1610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船就從平戶帶了日本抹茶到歐洲,但要到十八世紀末茶葉才成為歐洲的暢銷商品) (註5)
這個體系的循環顯然完全是靠馬尼拉來的白銀在驅動,土著是原始資源或勞動服務的供應者,西班牙人是管理者和白銀的提供者而不事生產,但最終最大的獲利者是提供廉價小物,獲得黃金白銀的漢人。如果雞籠據點無法透過貿易獲利或其他方式(譬如發現金礦)來證明自己的價值,那麼對馬尼拉來說白銀的投入就是不值得。這就是西班牙人在雞籠與淡水據點無法繼續維持的主要原因。(註6)
(註1) 陳宗仁,〈1632年傳教士Jacinto Esquivel報告的解析——兼論西班牙佔領前期的臺灣知識與其經營困境〉,頁2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