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海 事 博 物 館 Taiwan Maritime Museu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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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印船」不僅做為管理本國商船的工具,還必須要求對方政府配合只允許持有朱印狀的商船進入,因此也涉及雙邊貿易與關稅等外交談判。朱印船主包含大名、幕吏、商人及外國人等100多人,1628年在台灣鬧出綁架荷蘭長官事件的濱田彌兵衛就是朱印船主之一。德川幕府之後延續此一政策,從1604年至1635年的32年間共有356航次朱印船,平均每年11船次,這個數量當然遠遠不敷實際需要,所以走私船隻不計其數,還有轉租甚至偽造朱印狀的情形。江戶幕府為求安全計於1635年全面停止朱印船制度回復鎖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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