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論壇
大阪世博西班牙館的水下文資議題  

2025年大阪關西世界博覽會,西班牙館(左圖)的主題是海洋,在館中有一項展示非常特殊,藉由一個沈船打撈的事件,說明從海盜私掠到海戰公約的訂定,世界對於海洋權力法律觀念的演變。它所引用的案例對絕大部分參觀者應該都很陌生,恰巧本人不久前於《文化資產保存學刊》發表的論文〈從海事歷史角度再探廣丙艦沉沒事件〉中引述了這個案例,所以對其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以下先來說明這件事的緣由:

2007年3月,奧德賽海洋探索公司(Odyssey Marine Exploration)在直布羅陀西方100海里處發現一艘沉船,撈獲約594,000 枚銀幣,奧德賽公司同時向佛羅里達州中區聯邦地方法院申請取得沉船所有權及打撈獎勵。但事為西班牙政府得知,指出該船為早年該國失蹤的海軍軍艦「慈悲聖母號」(Nuestra Senora de las Mercedes y las Anima),基於「軍艦豁免」的理論,西班牙政府主張美國法院無管轄權。奧德賽公司抗告該艦不應享有軍艦的「主權豁免」,理由是艦上貨物75%為私人所有,且該艦受雇於當時的海事郵局(Spanish Correos Maritimos)。 但最後美國法院根據早年軍艦營商(即軍艦與商船區分不明顯)的慣例,判決該船的確為西班牙軍艦,因此在軍艦主權豁免之前提下,西班牙方具此案管轄權,最終法院命令奧德賽公司須將打撈自該船之物品返還西班牙(註1)。 「慈悲聖母號」是於1804年10月5日在葡萄牙南方海岸被英國海軍擊沉,距2007年奧德賽公司打撈已超過200年,但因為是軍艦,西班牙政府至今仍然擁有管轄權。

本案關鍵在於國家公務船隻「主權豁免」的觀念。所謂主權豁免(Sovereign immunity),乃因各國之間在法律地位上之平等,故一國應免遭受他國法院管轄。聯合國海洋公約 (UNCLOS,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專條承認之主權豁免類型有三:第一種為軍艦(第29條),幾乎是絕對豁免(第95條)。第二種為政府非商業性服務之船舶(第96條)。第三種為政府所有船舶(第96條)(註2)後兩種或有可能產生一些爭議,但第一種也就是軍艦是幾乎絕對豁免,而雙方繫爭的是「慈悲聖母號」究竟算不算軍艦,其次主權豁免是否有年限?

由於主權豁免不免影響到管轄權,有些國家認為沉沒的軍艦在歷經數百年後其考古價值已大於軍事價值,不應享有主權豁免,有些則建議沉沒超過一百年的軍艦應視為文化遺產。有些支持主權豁免應有時間限制,有些則反對主權豁免,特別是針對位於其他國家內水和領海的沉船。有些則認為主權豁免並不適用於沉船。其他專家則堅持主權豁免原則,他們認為沉船船旗國所擁有之主權豁免,在所有海域都保有專屬管轄權(註3)。美國法院的判決顯然是支持後者,即無論任何海域都永久豁免。

在西班牙館的展示手段,除了文字圖案,還特別將整個故事用連環漫畫書的方式表現,讓參觀者更容易理解(左圖)。 令人好奇的是,西班牙為何要在世博會的國家館展示如此冷門的話題? 其實參觀者一開始是被「海賊」的標題所吸引,因為那是流行文化元素,但當深入看展示內容時,就了解水下文化資產所有權歸屬的法律問題。不僅如此,還衍伸包括1856年巴黎宣言廢止私掠船,海上交戰原則確立,及商船與戰艦分家,現代專業海軍開始成形等,這些都是海洋教育的重要議題。

這本來是一個非常專業且艱深的話題,但透過有趣的手段,讓大眾了解西班牙的海上輝煌歷史,與現在政府為保護水下文化資產所做的努力。題材雖然冷門,帶來的知識卻非常重要。台灣許多展覽都不敢碰觸艱深議題,以為觀眾看不懂,這是小看了觀眾的程度。對於會說故事的人來說,這從來都不是問題。 作者:姚開陽 (臺灣唯一兩屆三館世博資歷)


註1:徐胤承(2021)。〈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之政策工具研析暨其省思〉。《問題與研究》,60(2),「(頁165-166)。
註2:同上。
註3:傅瓊慧(2020)。〈論國際公約與臺海兩岸水下文化遺產管轄權之相關法律規定〉。《文化資產保存學刊》,(頁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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